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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嚴正聲明。


先給我吐吐苦水才入正題,
我想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有很多空餘時間去作無聊的回應。
大家都有正常的工作,正如我今天跟Banker開會時,不斷有來電, SMS, FB pm等,某程度上,真的很干擾著我的生活。

anyway, 事情也許對我有影響,但我仍然食得安,睡得穩。因為我無愧於心,由此至終我只想要道出事實而已!

還是那句,煩請停止無籟的控訴!





入正題。
下圖就是一位自稱為Mon Lee的惡意中傷者,她不止在本人blog上留言,也在蘋果的化妝箱的Facebook fans page作出同樣留言。對其指名道姓的指控,我想我有作出回應的必要!我待人的原則就是「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既然你開宗明義要我回應就別怪我揭出真相,而令妳自己大出洋相呀!


1)S品牌12月11日活動
事情是某blogger致電問我,有沒有收到S品牌12月11日活動。我說沒有,當時某blogger就很好心地提出,她可以詢問她相熟的PR-M仍有沒有位置空餘。我說好的,有的就去,沒的也不勉強!我並沒有作什麼利誘,因為我沒能力去做出非我能力範圍內的事。當某blogger詢問相熟的PR後,得到名額已滿的回覆。也許是某blogger出於一片好心,她就跟一位名為Fine Koo的blogger聯絡,看看她那邊是否仍有空餘位置。

原來某blogger跟Fine Koo曾有聯繫,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因為今天一早我就收到該blogger的來電,她看到留言後才跟我道出以上的一切!(也許你會問為什麼留言者是Mon Lee,但卻多麼清楚背後其實是誰人的事,答案很明顯!看完以上的留言再自己想想吧!)

為抱不平,某blogger致電Fine Koo想去了解,為何Fine Koo會扭曲整件事情,其後Fine Koo更惱羞成怒地掛斷她的電話。真‧的‧很‧沒‧品‧


2)B品牌的referal問題
首先,我必需引述B品牌的PR-J的電郵。若然你也有收過這invitation的話,也不妨開來一看。
「Please let us know which session you would like to join 1) 12pm or 2)4pm and please let us know if you will bring anyone else.」
先小人後君子,我並沒有要對Mon Lee作出任何人身攻擊。
而Mon Lee有所誤會的是在『anyone else』這一詞中,也許是對英文的理解不足。『anyone else』並沒有實指一位的意思,要清楚『anyone 』not equal to 『only one 』,要是真的不懂箇中意思這一字也不要緊,網上的dictionary可以幫幫忙。

再者我回覆B品牌的PR-J的電郵時,我有清楚提及我會bring two bloggers to come,而且我有attach我認為值得推薦的兩位bloggers資料給B品牌的PR-J。其後我是得到B品牌的PR-J approval,我才連同兩位bloggers一起出席活動的。



下圖為Mon Lee對本人所作出的人身攻擊,我保留有關法律追究權利。
她不負責任的回應,對我名譽造成損害。

什麼網上欺凌,是指在網上發生的「起底」、「辱罵」及「恥笑」等事情,由此至終我是指責某些不合規矩的"行為",從沒有針對任何人,正因為這樣我才沒有開名。

事情是時候要STOP了,Mon Lee已經對我身邊的朋友造成影響。
俗語說:「面就人地俾 架就自己丟」請不要迫使更多人站出來揭你所做的醜事,每個人給你機會,不公開你的名字,為的是想你省覺,不想你一錯再錯。
請‧停‧止‧妳‧所‧做‧的‧一‧切‧




朋友們,如若你認為我以上未能澄清你的疑慮的話,又或你對此事件上有任何看法,我亦歡迎你們留言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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